▍来源:甘州区人民法院
借款数十万元未还,却在银行买有理财产品。近日,甘州区法院执行干警在某银行张掖分行成功扣划了被执行人在该行购买的理财产品“理财宝”,这是甘州区法院执行局首次扣划与被执行人相关的“隐形财产”。
张某系甘州区大满镇人,年1月至年3月期间,张某因养殖场资金需要周转为由,分五次向同村崔某借款17万元,并承诺承担利息元,本息合计元。并由其妻张某作为担保人。借款到期后,经崔某多次催要,张某推诿拒付。无奈之下,崔某向甘州区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张某承诺在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借款,但到期后,张某未给崔某付清借款。崔某向甘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网络财产查控,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张某在某银行张掖分行营业部购买理财产品“理财宝”,金额元。随即,执行人员跟从银行成功划回张某名下财产元。这是甘州区人民法院执行的第一例理财产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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