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对对藏兴会等5名到村任职干部年年度考核优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给予嘉奖,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若认为公示对象有不适宜受表彰奖励的问题,可通过电话、传真、来信、面谈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如不存在影响表彰奖励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公示时间: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市人社局公务员考核培训与奖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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