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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张掖肃南县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来源:张掖市 时间:202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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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社局批准,计划为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招聘对象不限生源或户籍。

3.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和学历水平。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岗位名称招聘对象条件联系方式学历专业其它肃南县卫生医院2医师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临床医学、麻醉、口腔医学等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常海龙医院2医师全日制专科及以上药学、影像诊断年龄35周岁以下。医院驻监卫生所1医师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临床医学类年龄35周岁以下。医院1医师全日制专科及以上藏医、中医学、医学检验等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取得医师资格证者学历可适当放宽。朱金德医院1医师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影像诊断年龄35周岁以下。取得医师资格证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年3月29日上午9:00--13:00。

兰州大学年3月30日上午8:30--16:00。

甘肃中医药大学年3月31日上午8:30--16:00。

报名地点:分别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皋兰路号)、兰州大学本部、甘肃中医药大学体育馆报名,报考人员可提前通过电话联系报名或到工作人员入住宾馆报名。

报考要求:报考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应届生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身份证、学生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现场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对在招聘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市、县组织的相关招考(聘)。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本人。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考察满分为分。考评小组考官不少于5人。面试成绩按参加考评考官的平均分计算。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一)拟聘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特别紧缺专业人数只有1人的,由考评小组考核、考察,经测评认定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可以确定为拟聘人选;不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减少或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

(二)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和县卫健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文件执行。

(三)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四)聘用管理

正式聘用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档案、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正式审查。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7天。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肃南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市人社局审核后,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下发聘用文件,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5年)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受聘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解聘,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肃南县卫健局)

监督-(肃南县纪委、监委)

-(肃南县人社局)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肃南县卫生健康局

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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