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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和省卫健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64号)精神,结合我县各镇卫生院实际,拟为各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张掖户籍或张掖市生源。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
5.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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