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张掖网讯今日,张某某故意杀人一案由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在高台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
张掖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指控:年5月底先后离异的甘肃宁县人张某某与被害人汪某在甘州区打工期间,经双方家人介绍后认识并交往,交往期间双方在张掖市甘州区租房同居生活,6月下旬双方因感情纠纷遂逐渐产生矛盾,汪某不愿与张某某继续交往,并与前男友李某重新取得联系并被张某某发现,张某某认为汪某玩弄感情、骗取钱财,遂产生杀死汪某的念头。
7月10日10时许,被告人张某某携带其以前购买的单刃刀乘出租车从甘州区至高台县城,欲当面处理二人感情事宜。抵达后,经多次联系汪某均不同意与其见面,为迫使王某与其见面,被告人张某某以汪某之子的人身安全对汪某进行恐吓,后汪某与李某向高台县城关镇派出所报案,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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