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信的生命最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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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定有不少同学咨询“报考点选择”的问题。
根据8月19日教育部发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研招规定》原文是这样表述的:
其中在应届生报考点选择上,《20研招规定》和《19研招规定》有所变动:
应届生由“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变为“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
统筹报考点管理,避免一些报考点“紧张”“爆满”的情况,这种变动也使得规则更趋于合理。
报考点选择往届生是包含在“其他考生”中的,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在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考试需要具备的条件和相关证明,需要参考当地教育考试院和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各省教育考试院的招生管理规定一般会9月中旬集中公布,这个规定中会明确往届生考点选择的问题,有需要可以多留心下,也可以先参考下去年的政策,一般变动不大。
目前为止,除了天津市,其他省市的政策均未出,预计9月中旬相继出台。我们先来看去年的政策,作为参考,提前打算。
注意除了天津,其他省份都是19考研的要求。
01华东地区
(一)北京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报考;
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
?报考点选择要求:
①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报考,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
②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务必仔细阅读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网报公告,确定符合其报考要求后方可选择,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天津报考点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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