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不参与非法集资等违法金融活动“十不”倡议
为维护张掖市正常金融秩序,形成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等违法金融活动,现发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与非法集资等违法金融活动“十不”倡议。
一、不组织、策划和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二、不组织、策划和参与民间“高利贷”或高利转贷活动;
三、不为民间“高利贷”行为提供担保;
四、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非法集资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单位)提供无息或明显低于正常银行贷款利率的借款;
六、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出借资金收取高额利息;
七、不为高利借贷、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提供便利或保护;
八、不策划或参与和非法集资相关的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活动;
九、不捏造事实、恶意散布传播非法集资虚假信息,制造社会恐慌;
十、不参与其他任何形式的违法金融活动。
张掖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30日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非法集资是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以不正当渠道向社会公众或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严重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近年来,在张掖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不断加大非法集资防范宣传教育和打击处置力度,全市金融秩序总体良好,金融风险防控有效,但在经济持续下行影响下,投资领域金融风险防范形势依然严峻,一些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等未取得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违法吸收公众存款,致使许多受害者遭受经济损失,有的甚至血本无归、倾家荡产,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与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广大市民朋友要认清非法集资行为的本质和伎俩,时刻保持警惕,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当前,非法集资犯罪手法不断翻新,表现形式花样频出,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理财产品包装升级,假象不易识别。非法集资理财产品从过去的农林种养植、资源开发、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转变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股权众筹、贵金属、期货、信托、私募基金、虚拟货币等更专业的“资本运作”形式,并承诺有担保、低风险、高回报。二是网络化趋势明显,突破地域界限。非法集资活动借助互联网跨地域开展宣传、销售、资金支付,归集并转移资金,引诱群众参与,形成了“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的运作模式。三是犯罪形式更加隐蔽,欺骗诱导性强。犯罪分子假借和迎合国家政策,打着“经济新业态”“金融创新”等幌子,以项目、债权标的、担保物为依托,把非法集资业务流程、合同文本包装的专业规范,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四是违法活动向乡村延伸,危害不断扩大。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吸收资金;有的投资理财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改头换面,在农村广布“熟人业务员”,虚构高收益理财产品吸收资金;有的犯罪分子甚至公开设立类似银行的营业网点或柜台,欺骗误导农民群众。
为帮助市民识别非法集资,防止上当受骗,我们在此郑重提醒:非法集资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组织非法集资必受法律严惩,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个人承担经济损失。广大市民投资理财一定要做到“三看三思三不要”。“三看”即:一看机构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二看机构是否取得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局、政府金融办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文件,理财产品是否在批准经营范围内;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安全可靠。“三思”即:一思是否真正了解该理财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三不要”即: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受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天上不会掉馅饼,高额回报是陷阱”。广大市民朋友,我们一定要认清非法集资“画饼-造势-吸金-跑路”的套路,拒绝高利诱惑,珍惜一生血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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