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甘州区法院处置一起哄闹法院,辱骂、撕扯和殴打法官事件,闹事女子张某某被控制后,被公安机关民警带走,最终被处以治安拘留七日的处罚。
张某某与被告张某甲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甘州区法院,甘州区法院于年11月4日作出判决,判定被告张某甲偿还借款元,并承担利息元,但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甲并未偿还原告张某某借款及利息,张某向甘州区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案件执行过程中,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张某甲达成和解协议并签字确认。
8月8日上午,原告张某某与其子赵某来甘州区法院,妄称法官收了被告好处费、执行和解协议并非本人意愿,在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对该案件法官助理杨某进行辱骂,并撕住该法官助理领口,将其强行撕扯拖拽出办公室,执行大厅执勤法警、保安和法院其他干警对其行为进行了劝阻和警告,张某某非但不听劝告,反而撕扯、辱骂和踢打前来劝阻的干警,在将法官助理杨某拽倒后,张某大喊“法官打人了”,企图颠倒是非,掩盖自己的违法行为,其子赵某也前来对劝阻干警进行撕扯,为保证干警人身安全,法警依法对其子赵某采取强制措施,并将张某某带至谈话室进行劝导。
区公安局接警后,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张某某作出治安拘留七日的处罚决定,对其子赵某进行了训诫和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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