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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张掖丹霞地貌者,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

来源:张掖市 时间:2023/12/6
甘肃张掖的丹霞地貌可以说是世界的一抹水色胭脂,置身于此,缤纷的色彩给人一种梦幻的感觉,给视觉一种极大的冲击力,镇魂摄魄。但是,近日网络及官方媒体报道了有人擅自违规闯入张掖丹霞地质公园核心区,在未开发区域直接踩在丹霞岩面上,边破坏边录视频并发到网上,还自我炫耀破坏了几千年的丹霞地貌。这一下,这几个人也确实成了“网红”。但是受伤害最大的还是国家的自然资源。为什么媒体上一而再再而三的曝光出,一些游客不但没有公德,还突破法规底线,肆意污损、损毁文物名胜,我想主要还是目前此类行为违法成本太低,不重罚不足以警醒世人。虽然张掖丹霞地貌被破坏事件曝光后,公众意见都是重罚,但是根据以往的案例,都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最多也就行政拘留十天,罚款也就区区数百元。在此小编认为,因丹霞地貌被破坏后不易恢复,也可能产生破坏后不可再生逆转的结果,此类恶劣行为应适用刑法罪名,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行为人有毁坏财物的主观故意,并实施了该行为,导致的损失较大或情节严重的结果。从目前媒体曝光的情节来看,破坏张掖丹霞者,主观故意是明显的,也知道这是上千年才形成的自然资源,也知道行为的严重后果,“一脚就是60年”!丹霞地貌自然资源,作为国有资产,属于国家财物,对于此类行为,我们不能只停留在呼吁提高素质的口号上,要采取实际行动,让其受到刑法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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