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张掖市 >> 张掖市旅游 >> 正文 >> 正文

张掖1名醉酒男子竟在酒店

来源:张掖市 时间:2021-4-1

▍来源:掌上张掖

▍编辑:刘敏初审:刘敏终审:刘玉琴

▍图文编辑:张掖头条(转载请注明来源)

酒后放任自己“耍酒疯”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近日,肃南县公安局多警联动,快速查处一起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案,对违法行为人高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合并执行二十日。

年12月18日凌晨3时许,城区派出所接到肃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县城肃南大酒店有人闹事,请迅速出警处理”。接到报警后,城区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现场询问了解,一名醉酒男子在肃南大酒店未办理住宿登记情况下,大吵大闹,强行闯入酒店财务室、职工宿舍,严重影响酒店正常经营及其他旅客休息,经酒店保安及工作人员劝阻后,该男子拒绝离开。随后城区派出所处警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在劝解过程中,该男子又将矛头对准处警民警并对民警多次辱骂、挑衅,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案件发生后,城区派出所立即向县公安局主要领导汇报了案情,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督察、治安、法制等部门开展案件查处工作。

目前,该男子因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被肃南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二十日。

重要提醒

不少人对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行为存在错误认识,对辱骂、推搡民警、脚踹警车及毁坏民警执法装备等行为不以为然,其实这些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严重的已构成犯罪,以下五类侵犯民警执法权益的常见行为需要警惕:

1、行为人妨害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对民警采取辱骂、拉扯、推搡等方式,经口头警告仍不停止;采取殴打、撕咬、伤害等暴力方式的;

2、为逃避检查、处罚,驾驶机动车拖、撞、碰擦民警;

3、聚众哄闹、冲击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现场的;

4、故意毁坏直接用于执法的装备、设备、配备的;

5、其他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抗拒执行公务的。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zhangyezx.com/zysly/7056.html